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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大数据体系 加强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主题征文选登

  文/江门市邮政管理局 林欢莉  2017-06-07
 

  邮政体制改革十年来,邮政管理部门已逐步形成了邮政普遍服务“大数据”的基础。2016年7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正式出炉,提出要建立大数据标准体系。因此,探索如何运用大数据的理念来加强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已成为邮政管理部门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监管效率所面临的课题。

    一、做好邮政普遍服务监管三个维度的数据体系建设 

    (一)邮政普遍服务基础数据体系建设 

  1.将《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融入基础数据体系。邮政普遍服务的监管,除了立足于《邮政法》这部行业母法,监管落到实处主要依托于《邮政普遍服务标准》。《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在纵横两方面实现了全国邮政普遍服务的网格化科学管理。横的方面是该标准考虑了全国各区域发展水平上的差异,对不同类型的城市、城市城区、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等,分别设置了不同的服务标准,保证了邮政服务的均等化;纵的方面是在邮政设施、营业时间、传递时限、投递深度、赔偿等多方面细化了《邮政法》的监管条款。而将该标准融入邮政普遍服务基础数据体系,是整个邮政普遍服务监管的数据奠基石。

  2.与政府相关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及互通。《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是着重于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若能实现与民政、国土、工商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与互通,利用其人口分布、城市街道办及乡镇分布、建制村分布等政府数据资源的共享,能及时动态分析邮政普服网点乡镇覆盖率,网点设置是否达到人口及距离标准等等,实现红线预警,也为撤销邮政营业场所和停限办邮政普服业务的两项行政审批工作提供数据基础和科学依据。

   3.与邮政企业建立监管数据共享接口。一方面是邮政企业对管理部门开放监管所需的数据,如:网点四项法定业务开办的业务量统计、邮件时限的跟踪,网点业务量数据的分析,实现对邮政网点的全生命周期分析与监督。另一方面是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企业开放行政审批接口,目前已对外开通了《邮政普遍服务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了政府网上服务。下一步的目标,是能为邮政网点的信息变更备案或两项行政审批,提供基于《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数据依据,科学判别其合法性。

  (二)邮政普遍服务执法检查数据体系建设 

  国家邮政局的《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已将《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并且实现了与普服基础数据的连通。随着全国对该系统应用的深入,执法检查的大数据体系将呈现。下一步,想要从海量的执法检查数据中实现大数据分析,必须继续完善做好数据录入的标准化建设、执法检查工作的100%数据录入以及录入数据质量的把关。

  (三)邮政普遍服务社会监督数据体系建设 

  邮政普遍服务社会监督的数据体系,是检验:“邮政普遍服务基础数据体系”与“邮政普遍服务执法检查数据体系”,该两个数据体系维度建设成果的第三个有效维度。该数据体系关键做好两个层面的数据:一是社会监督的数据,面向邮政特邀监督员开放其监督区域的政府公开普服基础数据,并能上网录入监督情况,自动形成本人监督报表,通过数据的共享,有效提高监督员的积极性。二是申诉处理的数据。消费者申诉也属于社会监督的范围,属于邮政管理部门对外开放的公共服务子系统。若申诉处理系统,能进一步实现与普遍服务基础数据系统与执法检查系统的有机联通,将能有效地指导执法部门的检查执法计划和行动。重视邮政普遍服务社会监督数据体系的建设,将能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及邮政社会监督员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

  二、运用大数据体系健全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四)运用大数据体系健全邮政普遍服务监管机制 

  有了三个维度的数据体系,就能构建邮政普遍服务大数据监管模型,及时掌握邮政普遍服务的规律与特征。一是能充分运用大数据,建立科学合理的仿真模型,主动发现违法违规现象,提高政府科学决策和风险预判能力。二是通过三个维度的大数据体系,综合评估各级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管与服务绩效,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提高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在邮政普遍服务监管的有效性。三是为财政资金补贴使用提供科学分析。《邮政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邮政普遍服务给予补贴。基于《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基础数据体系,将科学分配资金的使用,如:网点有否重复建设、补贴买车辆数量是否合理、新网点位置是否达标等等。确保资金用到实处,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果。

   (五)运用大数据体系动态完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 

  基于《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而建立的大数据体系,在不断的完善中,也将反哺于标准本身,也是验证该标准是否符合《邮政法》母法精神的科学依据。随着地区经济发展,城乡发展的不断变化,邮政普遍服务大数据体系会在地区人口迁移、城镇或农村发展变化、邮件时限呈现出各样的变化与趋势,而根据这些变化来科学调整和完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将体现《邮政法》立法精神: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

  可以预见,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以大数据体系建设为基础的信息化改革浪潮,将不断完善邮政普遍服务监管数据,进一步提升邮政管理部门监管能力,打造智慧邮政,提升邮政普遍服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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